
华夏时报记者吴敏 北京报道
2026年一季度,幸福人寿交出了一份喜忧参半的成绩单。一边是保险业务收入仍然保持两位数增长,另一边却是净亏损同比扩大超过17倍,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断崖式滑落至72.20%,距离监管红线仅一步之遥。
与此同时,来自金融监管总局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幸福人寿“数据不实”“资金运用违规”等问题暴露于公众视野。这家成立于2007年的老牌寿险公司,正经历着转型阵痛与治理挑战的双重夹击。
对于净利润亏损扩大以及核心偿付能力下滑的原因,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主要受当期资本市场环境波动、市场估值变化以及行业阶段性经营计量规则调整等外部及周期性因素综合影响,属于行业经营发展中的正常阶段性波动。公司当前投资资产配置总体审慎,投资资产集中度风险可控,资产质量整体保持稳定。
保费增长难掩亏损阵痛
今年一季度,幸福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97.38亿元,较2025年同期的约83亿元增长17.31%。在寿险行业整体增速放缓至个位数的背景下,这一增幅尚属可观。
然而,与保费增长形成对比的是,幸福人寿一季度净亏损高达10.4亿元,而2025年同期亏损仅为0.56亿元,亏损规模同比扩大1757.14%。
“多数寿险公司虽受权益市场拖累但未出现幸福人寿这般剧烈亏损,这表明幸福人寿的亏损并非单纯受市场短期波动影响。”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资产负债错配是重要因素,若其负债端期限结构与资产端不匹配,在市场变化时,资产收益难以覆盖负债成本,易引发亏损。
在江瀚看来,非标投资占比过高也是导致幸福人寿巨额亏损的因素之一,非标资产流动性差、风险较高,在市场下行时,价值缩水严重。另外,风险对冲机制缺失,无法有效抵御市场风险,导致亏损加剧。
联合资信也在日前发布的评估报告中提醒,2025年,幸福人寿无新增违约投资资产,但公司非标投资规模较大且在当前信用事件频发的市场背景下,需关注违约资产减值计提缺口、后续处置进展以及其他存量投资资产未来质量变化情况;此外,权益类投资资产占比相对较高,在当前资本市场波动的环境下需关注相关投资资产未来收益实现情况。
不过,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公司当前投资资产配置总体审慎,投资资产集中度风险可控,资产质量整体保持稳定。公司始终坚持合规审慎的资产配置与投资管理体系,严格恪守监管投资规则与风控要求,常态化开展投资资产风险排查、估值核算与减值计提工作,资产质量整体保持稳定,经营发展基础坚实牢固。”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生存的生命线。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幸福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6.33%,较上季度末的136.95%骤降超过30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更是从98.99%跌至72.20%,已经逼近监管红线。
现金流方面,一季度,幸福人寿的净现金流为-82.57亿元,同时,该公司主动调整资产配置,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占总资产的比例从上季度的8.03%骤降至1.62%。这意味着该公司正在动用最优质的流动性资产来应对日常支付需求,流动性缓冲垫已极为薄弱。
面对偿付能力下滑和流动性告急,幸福人寿在报告中提出将“积极探索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根据《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规定,保险公司发债必须满足“最近一个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条件。幸福人寿一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6.33%,虽然勉强过线,但距离100%仅6.33个百分点。
拟发债解燃眉之急
值得一提的是,幸福人寿核心偿付能力为72.20%,已逼近50%红线。而资本补充债券计入附属资本,只能提升综合偿付能力,对核心偿付能力无任何帮助。这意味着即使成功发债,该公司最危险的核心偿付能力问题依然存在。
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立足中长期稳健经营与资本长远规划,当前公司有序推进资本补充相关工作,目前各项前期筹备工作稳步开展,按规范流程推进相关发行安排。本次资本补充工具发行,是公司遵循监管导向、立足自身长远发展作出的常态化资本布局,严格履行内部决策及监管沟通程序,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补充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夯实主业经营根基,更好地服务社会民生与实体经济发展。
“市场投资者会考量公司偿债能力,如此差的现金流状况会降低投资者信心,增加发债难度和成本。”江瀚告诉本报记者,若发债受阻,幸福人寿可考虑股东增资,股东注入资金可直接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同时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内部资金积累。还可以通过处置部分非核心资产,回笼资金,改善现金流状况,补充资本,提升公司偿付能力和流动性管理水平。
发债条件还要求“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幸福人寿刚刚因多项违规被罚231万元,且涉及“形成案件风险”“无担保债权融资”等较严重事由。
具体来看,今年4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幸福人寿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231万元,相关9名责任人合计被罚87万元。具体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审慎,形成案件风险,向不动产项目提供无担保债权融资,未及时准确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偿付能力计量不准确,佣金核算不规范问题。
江瀚指出,信托计划底层资产复杂,若出现违约,幸福人寿可能面临较大资金损失。“向不动产项目提供无担保债权融资”同样风险较高,不动产市场波动大,无担保情况下,一旦项目违约,资金回收困难。不仅如此,一旦项目违约,对偿付能力的冲击严重。偿付能力充足率是衡量保险公司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指标,违约导致资金损失会直接降低该指标,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客户权益保障。
幸福人寿在回应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违规问题,系总公司于2024年4月接受监管现场检查时发现。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后续,公司将持续完善合规经营体系,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监管规定,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全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仅靠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输血”只能解一时之急,真正走出困境,幸福人寿还需恢复和强化自我造血功能。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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