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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面快评 | 反诈平台成“内鬼”提款机,打击信息黑产关键在堵住“灯下黑”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界面新闻编辑 | 王强

  据媒体报道,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判决书。其中提及,涉案男子王某甲伙同多名公安系统干警通过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公民银行账户信息的冻结、止付情况,进而出售信息牟利。判决书显示,江西省上高县公安局某负责人晏某、某副所长陈某、刑侦大队副队长兼情报中队长左某甲等均已获刑。

  这起案件撕开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真相,许多人以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主要源于黑客攻击或外部技术破解,实则一些内部人也是可怕的源头之一 。作为守护民众钱袋子的“反诈利剑”,国家反诈平台竟沦为少数人敛财的工具。这种内外勾结非法查询信息并牟利的情况,已成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数据犯罪的最大难点之一。而多名地方执法系统的公安干警参与其中,充分暴露了数据权力在内部监督失灵下的异化,也证明堵住“灯下黑”才是打击信息黑产的关键所在。

  案件细节令人触目惊心。涉案干警包括县公安局某负责人晏某、副所长陈某、刑侦副大队长左某甲等。他们并非临时起意,而是形成了稳定的利益链条:王某甲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发送银行账户信息,干警则使用他人数字证书登录平台查询,每条信息收取1000元报酬,通过现金和转账支付 。经查,王某甲等人共查询180余条银行账号信息,并对27条进行止付操作。这意味着,每一条被非法查询的信息背后,都可能是一位公民的金融隐私被暴露、一个账户被恶意冻结,甚至可能被黑产团伙用于精准诈骗。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绝非孤立事件。近年来,公安系统内部人从国家反诈平台等渠道非法查询公民信息并倒卖牟利的案件已时有发生,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官方层面严厉惩处并没能阻断“内鬼”倒卖个人信息的利益链,以至于类似案件难以杜绝。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时介绍,随着犯罪技术迭代更新,犯罪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部分政企、平台对信息数据管理不善,敏感个人信息遭窃取、泄露、贩卖,甚至催生“职业窃密人”。对此,人民法院正聚焦源头打击,加强对提供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利用技术手段窃取个人信息,特别是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反诈大数据平台是国家投入巨资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核心价值在于精准打击犯罪、保护公民财产安全。但当平台操作权限被少数人垄断,且缺乏第三方实时监控时,权力寻租便有了可乘之机。晏某等人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长期作案,正是利用了内部监督存在的盲区,包括查询行为没有留痕、审计周期过长、对异常操作的预警机制缺失等。所以,堵住“内鬼”漏洞,必须从制度设计和技术管控两个层面同步发力,要在管理层面完善内部监督,建立数据操作的全流程留痕与异地交叉审计机制,更要对“内鬼”从重处罚,实行职业禁入和顶格量刑,让违法成本远高于犯罪收益。

  民众对公权力的信任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上述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仅因为涉案金额,更因为“公安干警”这个身份与“信息贩子”之间的巨大反差。当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权力便会从公共职能蜕变为私人商品。因此,打击信息黑产的关键不在于增加多少技术设备,而在于铲除“内鬼”,以零容忍态度严惩监守自盗,要让每一笔数据操作都留下不可篡改的痕迹,让每一次权力使用都接受阳光的照射。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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