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微博
华夏时报记者 胡金华 上海报道所谓“牛股”,不过是从投顾到操盘团队一路精心设计,自买自卖拉抬股价直至投资人动心上套,成为接盘者,损失惨重,投顾及操盘团队最终获利退出。这一起发生在新三板的证券交易诈骗案,给A股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涉新三板证券市场荐股诈骗案件,无投顾资质赵某冒用他人身份、骗取投资者账户控制权,并勾结上游拉抬股价、诱骗高位接盘,导致投资者亏损600余万元,其个人违法获得佣金380余万元。这场新三板股票交易“杀猪盘”诈骗事件,最终以二审维持原判、赵某某获刑13年结案。
“赵某及其背后团队用长达两年时间布了一个局:利用新三板股票无人问津的行情,买入一只股票,这只股票的价格从2元一路涨到11元。赵某通过各种方式入职投顾公司,然后在市场上寻找合适的目标对象,杨某就成为受害者。主板市场股票行情难掌控,新三板几十手交易就能把股价推到涨停的股票一抓一大把,赵某利用投资者追涨的心理,就积极向杨某荐股,涨一倍不敢买进,那就涨两倍三倍甚至四倍、五倍。不过案件中也有蹊跷之处,杨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赵某骗取证券账号及密码,还被私自交易数百万元,直至亏损巨大才案发,值得警醒。”5月13日,一家头部券商上海浦东南路营业部负责人周韦华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诈骗套路曝光
在业内人士看来,A股投资者教育持续推进、市场参与者风险意识普遍提升的情况下,上述案情在主板市场发生的可能性极小,也只有新三板这种交易寡淡、股价容易被操控的市场才会发生这种诈骗案情。
“主板股票在量化高频参与度极高的情况下,已经很难有股票被一家资金高度控盘,只有新三板的股票才会有这种可能性。新三板很多股票往往几个交易日都没有成交量,这给了赵某的团队可乘之机,他们合伙设计诈骗路径,前端释放利好消息寻找接盘资金,后端不断自买自卖股票,最后获利出逃。”上海一家私募机构量化交易团队研究总监王俊告诉本报记者。
根据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案情,2023年2月,被告人赵某入职某投资公司,其没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却利用已离职投资顾问孙某某的手机,冒充孙某某的师弟,向多名客户发送信息、自我推介。后赵某从公司离职,但其隐瞒离职事实,仍以投资分析师的身份与被害人杨某商谈合作事宜,期间赵某擅自为杨某开通了新三板交易权限,并以“买的股票是内部交易,第一次操作不熟练”为由,骗取杨某使用的证券账号及密码。取得账号密码后,赵某联系对接熟识的上游新三板股票操纵人员,在明知股票系被拉抬价格的情况下,仍按照与上游人员约定的交易时间、价格、交易量,在被害人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获取的证券账户以10.95元/股的价格,购入新三板股票76万股,交易金额832.2万元,赚取杨某资金680余万元,赵某从中获取佣金380余万元。后赵某又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将该股票以低价卖出,最终造成杨某损失600余万元。
“经查,上述股票系由上游人员以2元/股的价格买入,后利用控制的证券账户,通过自买自卖等方式,将股票价格拉抬至11元/股并维持股价,再招募下级销售团队或销售代理,由销售人员以虚假宣传、虚构挂牌公司即将转板等方式,诱骗投资者高价接盘,从中赚取巨额差价,获利部分由上游团伙成员以支付佣金的方式与销售人员按比例进行分配。后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供述部分事实,检察机关以赵某涉嫌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案情信息指出。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在其本身并无荐股资质的情况下,冒充已离职投资顾问师弟的身份,编造既往工作经历取得被害人信任;在被害人明确表示不参与新三板投资的情况下,擅自为被害人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并以操作不熟练、全权委托为由取得账户的控制权;在未加任何研判的情况下,主动联系对接上游人员,在明知新三板股票系上游人员操纵,恶意拉高价格,意欲实施“精准收割”的情况下,仍为赚取高额佣金,擅自为被害人大量购入被拉抬的股票;在被害人明确拒绝购买新三板股票想要抛售的情况下,仍以股票即将转板、收益巨大、仍在控盘、还会拉价格、会再补仓等理由欺骗、应付被害人,在短时间内又购入其他新三板股票,造成被害人进一步亏损。其行为扰乱了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3年。该案上诉后被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为同类案件提供指引
“此案释放明确司法信号:对证券市场中以投资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将坚决从严打击,穿透式认定犯罪本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为同类案件裁判提供重要指引。”5月14日,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永峰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公诉机关也认为,赵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尽管案情显示赵某辩称,股票投资系市场行为,造成被害人亏损系市场因素等导致,其没有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其行为不应认定为诈骗罪。
但是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虽然本案表象上可能涉嫌非法经营或操纵市场等罪名,但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穿透表象,以诈骗罪定罪量刑。该判决精准契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财物”的核心构成要件,有力驳斥了“亏损源于市场风险”的抗辩理由。
高永峰指出,赵某的行为并非提供投资建议让被害人自主决策,而是通过欺骗的手段直接夺取了账户控制权,在被害人不知情、明确反对的情况下擅自交易,这完全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核心构成要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也认为,新三板等领域的投资具有较高门槛,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该领域投资的风险,对于“转板”等诱惑应保持理性判断,通过公开权威渠道进行核实,切勿轻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他同时建议,加大对新三板市场操纵行为等违法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提示教育,普及“转板”条件等相关知识,帮助投资者充分认知相关规则。
今年以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因违规被罚案例不时出现,监管部门重拳整治证券投资顾问行业乱象。
今年4月7日,上海证监局披露,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开展证券投顾业务过程中,暴露出合规风控体系缺位、从业人员无资质展业、营销宣传存在误导性表述等多项违规问题。上海证监局对和讯信息上海分公司作出责令改正、暂停新增客户12个月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在暂停新增客户期间,不得签约新客户,不得以“投资者教育”等名义变相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同时需按月向监管部门报送书面整改报告。2月和3月,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珞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投顾机构被地方证监局处罚,前者被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后者被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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