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违反货币金银管理规定、违反国库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违反CRS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639.06元,并处1464000元罚款。
  赵*云(时任财务与运行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对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反CRS业务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警告,并处68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李琳琳

bb体育注册,米兰全站体育milan,

贝博体育电脑版相关资讯:米兰体育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