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流感疫苗进一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仍有必要

  “疫苗不报销”将成为过去式。近日,允许医保个账支付自费疫苗的全国性文件终于出炉,首个惠及的苗种是流感疫苗。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5月1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建立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与此同时,此次文件首次以部委发文的形式明确“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感疫苗费用”。

  此前,受制于上位法对医保待遇边界的约束和医疗保险的传统逻辑,成人疫苗长期由公共卫生领域的财政资金直接提供,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均不予承担。国家医保局曾在2020年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而前述由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共同作出的破冰之举,在不少受访业界人士看来早有预兆。

  他们的理由至少有三:首先,部分非免疫规划疫苗纳入医保个人账户的合理性证据已较为充分,疫苗接种作为成本效益显著的预防手段,其投入远低于相关疾病的治疗开支。截至2024年底,全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超1.3万亿元,大量资金处于闲置状态,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升。将疫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可实现医保基金从“被动治疗”向“主动预防”的转变,大幅提升基金使用效益;

  其次,目前,流感疫苗在中国属于二类疫苗(自费疫苗),这一背景下,中国流感疫苗全人群接种率还不到 5%,远低于产生群体免疫的最低阈值;近年来多地针对老年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采取财政免费接种政策,但以老年人为代表的目标人群中接种率提高缓慢。与此同时,地方性政策鲜少惠及其他慢病等风险群体。

  更为关键的是,从长远来看,依靠财政的单一筹资来源,难以支撑成人免疫接种体系发展,也难以支撑疫苗产业向高价次、创新型、慢性病相关新型疫苗等方向转型。

  近年来,地方上的“试水”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国家有关部门态度的改变。目前,浙江省、江苏省南京市和苏州市、广东省深圳市、山东省泰安市、福建省福州市等地已陆续允许职工医保个账或家庭共济支付部分非免规疫苗。

  更为确定性的政策信号来自于今年3月。彼时,国家疾控局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洪兵撰文提出,“持续优化完善国家免疫规划策略,科学有序动态调整疫苗种类,通过财政专项、医保等多渠道筹资保障途径,进一步提高流感等预防性疫苗可及性和普及率”。

  4月底,有接近地方有关部门的人士对第一财经透露,“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苗)纳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已进入政府议事范畴,正在统筹评估和筹措中,并有望以流感疫苗为试点逐步打通。

  但打通医保个账支付疫苗的渠道之后,新的问题随之产生:该医保新政与地方上“流感疫苗免费接种”的政策如何衔接?流感疫苗还有必要进一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吗?“流感疫苗降至奶茶价”的现况是否有望改变?

  前述接近地方有关部门的人士表示,对于地方财政已对老年人、在校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实施流感疫苗免费接种的城市,这一医保改革举措,后续会重点用于满足公众对高价次或者创新型流感疫苗的多元接种需求,提高群体免疫水平。

  昆山杜克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联合主任、疫苗交付研究创新实验室负责人汤胜蓝进一步对第一财经表示,政策允许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只是解除了支付限制,但无法解决部分人群因经济顾虑或健康意识不足而不愿自费接种的问题。从公共卫生角度看,只有当接种率达到较高水平(如老年人和儿童超过75%),才能有效阻断流感传播,减轻医疗系统压力,个人账户的“点状”支付很难系统性地达到这一目标。

  与此同时,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长期存在待遇差别。“最新政策明确个人账户可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及已参保近亲属的流感疫苗费用。但我国仍有大量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例如农村老人、儿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人群。”汤胜蓝说。

  基于上述两点原因,汤胜蓝认为,即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已放开支付流感疫苗费用,将流感疫苗进一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仍有必要,二者目标与作用不同,不可相互替代。

  至于流感疫苗价格的演绎,有受访产业界人士的观点认为,考虑到市场供需情况,流感疫苗低价竞争的趋势可能仍会延续,但随着公众接种意愿的改变、疫苗筹资渠道的拓宽和政府采购转向“优质优价”,企业预期会逐渐企稳。加之政府集中采购中的免费流感疫苗已经“降无可降”,未来,如果针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国产三价流感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预计采购价格反而有可能在合理范围内略微回调。

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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