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慧保天下
继中国证监会严惩三家跨境券商,香港证监会发函之后,香港金管局也出手了。
根据财联社发布的消息,香港金管局要求银行在开设及管理内地投资者的投资账户时须采取三项额外措施:
一、关闭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识别自2023年1月起或金管局指明的任何其他时段内曾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客户投资帐户,有关文件包括身份证明文件;
二、关闭零结余不动投资账户,具体指由内地投资者持有的投资帐户,而该帐户截至2026年5月22日(参考日期)均无任何资产结余,且在参考日期起计前12个月内并无由客户展开的活动;
三,新开立投资帐户时,须向该内地投资者取得书面声明确认所有用以支持投资活动及相关结算的资金均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合法来源等。
根据香港监管局的要求,新增的额外监管措施只适用投资账户,包括综合银行账户内的投资账户,非投资功能(例如普通储蓄、来往定期存款、支付、贷款及信用卡等)则不在相关措施适用范围内;
此外,新增三项额外措施的适用对象是个人客户,并不适用于公司客户与机构客户。
01
内地客户香港银行账户投资功能受限,须亲赴银行网点签署声明方能重新启用
尽管从香港金监局的要求来看,只有新开立投资账户时,才须签署声明,但实际一些香港银行在落实过程中采取了更严格的限制措施,有内地客户今天曾受到恒生银行通知称“因金管局对内地人士在港开立投资户口的特别要求,由今天开始即时暂停内地客户所有渠道启动投资户口”。
该客户随即发现,人在内地,其恒生银行的投资账户功能确实已经无法使用。
也有客户收到香港银行的通知,要求补签声明,且须客户本人亲临银行分行,完成补签声明后,投资交易功能才能恢复。现有资产不受影响。
有分析人士认为,所有这些行动均指向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维护中国的外汇管理秩序,因为无论是使用伪造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还是零结余且无活动的账户,都有可能沦为洗钱、或者电诈、赌博等犯罪行为的资金通道。香港金管局的这一举动与几天前香港证监会要求辖内所有持牌法团侦测是否有任何可疑或伪造文件曾被接受用来开立账户的逻辑高度一致。
如果客户使用伪造文件,或进行假的声明会怎样?
根据香港证监会此前的提醒,任何人使用虚假文件或其副本,意图诱使持牌法团接受该文件为真文件,便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73或74条所订的罪行。有关人士的账户有可能被持牌法团终止,且其潜在刑事行为或会被通报予执法机构。
经查询,《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73条所订罪行为“使用虚假文书罪(Using a false instrument)”,经公诉定罪,最高 监禁 14 年,经简易程序,通常监禁 2 年 或罚款。第74条为“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Using a copy of a false instrument)”,刑罚与第73条相同。
02
具体影响如何,不妨让子弹飞一会儿
近期,无论是中国证监会严惩三大跨境券商,香港证监会要求辖内持牌法团严查何可疑或伪造文件行为,还是此次香港金管局新增三项额外措施,都引发了保险业界的高度关注,甚至紧张。因为内地客户赴港投保也是近年来持续火爆、备受瞩目的市场现象之一,由此也成就了大量的香港保险从业者。
香港保险持续火爆的背后,确实有内地各类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率持续走低,倒逼内地客户,尤其是高净值客户跨境资产配置需求大涨的背景,也不能否认,其中确实存在普遍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典型之一,即很多内地客户投保香港人寿保险、购买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的资金,源于境内个人购汇所得,而这是违反了国内有关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的。个别保单甚至涉嫌洗钱等重罪。
当然从目前来看,内地、香港两地监管部门近期的一系列大动作,指向的还都是跨境证券投资类业务,尚不涉及香港保险,其核心逻辑也是在于维护国内的外汇管理秩序。
此前业界普遍认为香港保险之所以能持续爆火而未被监管直接喊停,主要是因为涉及的客户相对较少,且大多数金额不是很高,整体并不会对国家外汇管理秩序造成显著的影响。
此次,两地监管部门接连出手之后,也仍有很多人推测不会波及香港保险,比较常见的一种观点是,流向香港保险的资金,终究是留在香港的,而跨境证券投资的资金,很多是真的流向了国外。
当然,也有人持有不同看法,认为监管此举核心还是在于加强外汇管理,从这一逻辑出发,香港保险也并不能排除就能完全幸免。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579亿美元,创2015年以来的新高。2025年香港新单总保费达3309亿港元,较2024年的2198亿港元同比飙升50.6%,尽管香港保监局不再披露内地访客投保情况,但业界普遍猜测,内地访客贡献了其中的30%左右,即900多亿元港币,且多为美元保单。900亿元港币按2025年底的汇率计算,约合116亿美元。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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