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希玛医疗(03309.HK)公告拟以约1.1亿元人民币战略入股眼科基因治疗领军企业——中因科技,并计划成为其第二大股东。中因科技是中国领先眼科基因治疗企业,围绕遗传性眼病精准治疗领域深耕,并已研发一款潜力巨大的“孤儿药”。

  也就是说,希玛医疗正尝试从一个纯粹的医疗服务商,向“医疗服务+创新医药科技”双轮驱动的平台型公司升级。为长期缺乏“硬核科技”叙事的港股眼科板块,提供了一个直接触达全球顶尖(First-in-Class)基因治疗核心资产的稀缺样本。

一、估值之锚:中因科技三大支柱,构筑硬核壁垒

  中因科技之所以能吸引希玛医疗进行近几年来最大单笔投资,在于三个方面的特殊预期。

  首先,中因科技的核心产品ZVS101e拥有难以撼动的临床进度与先发优势。 ZVS101e注射液(rAAV8-hCYP4V2)针对目前“无药可医”的罕见眼病——Bietti结晶样视网膜变性(BCD),是全球范围内首批进入III期临床阶段的基因治疗产品。另外,它不仅在2024年底已启动中国III期临床,更获得了中美两国监管机构的“全套高级别认证”,包括美国FDA的孤儿药资格(ODD)、再生医学先进疗法(RMAT)认定,以及中国CDE的突破性治疗药物认定和优先审评资格。和不少在研产品相比,ZVS101e距离成为全球首个获批上市的BCD治疗方案,已经只剩一步之遥,拥有绝对的先发垄断地位。

  其次,ZVS101e的适应症本身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与确定性。BCD虽罕见,但受基因主导主要影响东亚人群,有遗传性,根据中因科技提供的信息及已发表文献的估算,全球BCD患者人数估计介于124,000至377,000人,当中BCD在东亚地区患者较为常见,尤其中国、日本及韩国,估计患者人数介乎56,000人至239,000人。中因科技认为,广泛的患者数目估计范围代表该疾病可能存在诊断不足的情况。

  2017年,罗氏子公司Spark研发的全球首款眼科基因药物Luxturna(voretigene neparvovec-rzyl)获得FDA批准上市。但是这款药物仅针对RPE65基因突变。不过,2025年美国视网膜专家协会调查依然显示,基因疗法还是医生最期待的在研疗法。原因很简单:能够通过更简单的方式实现视力保全,就是最确定的需求来源。

  此时再看ZVS101e,作为全球首个进入中国和美国的III期的BCD基因疗法,对应全球市场规模4600到6800亿元。这不仅是一个潜在市场规模超千亿的蓝海,更是一个高壁垒、高溢价、完全不受经济周期影响的确定性市场。

  最后,还有“基因替代+基因编辑”双平台带来的技术纵深与管线想象力。中因科技并不是只能赌一个管线的创业公司,它除了采用“基因替代”疗法的ZVS101e,还拥有针对显性遗传视网膜色素变性的RHO基因编辑疗法ZVS203e,而后者已进入I/II期临床研发,是国内首个获FDA IND批准的同类基因编辑治疗产品。

  此外,中因科技的领先性不仅源于ZVS101e的先发优势,更得益于创始股东之一杨丽萍教授深厚的临床、科研与产业转化背景。

  杨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眼科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长期致力于遗传性视网膜病变的系统研究,并带领中因科技形成了遗传性眼病"诊断+治疗"一体化平台。其研究成果荣获2025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同时入选2025年首都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培养工程,并获亚太玻璃体视网膜学会2025 Constable Lecture Award及香港玻璃体视网膜学会2025 Mark Tso Lecture Award等荣誉。

  在基因治疗这一高度依赖学术网络与临床信任的赛道,杨教授的系统性研究积累不仅确保了管线研发方向的科学性,也为后续与希玛医疗的临床网络对接、国际学术推广提供了权威背书,构成了中因科技区别于一般Biotech的核心竞争壁垒。

二、依托境外平台赋能,提升创新疗法国际认可度

  从创新药领域的行业经验看,新技术或者新产品最容易遇到的问题除了研发,就是商业化。而坐拥产业基础的希玛医疗的入局,有望让中因科技获得“战略乘数”效应,在赋能基础上快速赢得产业化机会。

  一方面,希玛为中因科技提供了无可比拟的临床与商业化落地场景。

  希玛医疗创始人林顺潮教授在科研、临床、社会责任层面均有极高声誉,国际影响力巨大,对提升产品国际认可度有重要意义。

  林顺潮教授担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国际眼科研究所所长,同时跻身全球眼科权威媒体《The Ophthalmologist》发布的2026年Power List 全球眼科最具影响力50强榜单TOP10,是TOP10唯一华人专家。

  另一方面,希玛医疗作为立足大湾区的高端港资医疗龙头,在林顺潮教授带领下,于复杂眼底病和遗传性眼病诊疗领域拥有深厚的学术壁垒和临床经验。其覆盖核心城市的医院网络、成熟的视网膜下注射手术体系以及服务高净值人群的经验,正是ZVS101e这类高端创新疗法商业化所需的“最佳土壤”。借助香港链接全球的桥头堡作用,叠加林顺潮教授的全球业界影响力,中因科技的基因疗法有望最大程度释放商业化价值。

  仅就当前III期临床阶段而言,如27年上半年ZVS101e成功获准在中国上市,凭着香港的“1+”机制,预期可获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首创眼科基因疗法,以加速方式引入香港进行注册。这与希玛致力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最新、最优质眼科治疗的策略高度互补。在未来商业化阶段,希玛可以透过“1+”机制,以加速方式为ZVS101e提供最快的市场准入通道。双方的合作,将高效构建起“基因筛查—精准诊断—基因治疗—长期康复”的商业闭环,实现从临床赋能到全球化网络扩张的复合促进作用。

  反过来看,中因科技亦为希玛医疗带来了吸引力十足的“第二增长曲线”和利润结构优化预期。 ZVS101e所代表的基因治疗业务,具备高技术壁垒、高毛利、抗周期的所有特征。即便短期内因支付能力等因素,病例数放量有限,它也足以帮助希玛打造出独一无二的特色专科,极大提升品牌高度,并贡献高质量的利润。

  三、估值重构:从“服务股”到“平台股”的根本性跃迁

  资本手段的意义,从来不止停留于资本这个角度。希玛医疗投资能力的深化,将带来企业价值的飞跃。

  过去,市场一直将希玛视为一家单纯的眼科医院集团,这导致在综合行业的压制因素后,其估值模型紧紧锚定在14-15倍左右的市盈率(PE)。当拥有First-in-class基因治疗核心管线的中因科技被并入版图后,希玛与中因科技的协同价值得以体现,同时拥有主业改善、创新药商业化潜力、以及储备管线加速研发兑现三重预期,将让希玛医疗正式升级为“大湾区医疗服务 + 创新医药科技”双轮驱动的高端医疗平台。同时,这也令中国创新药企在出海是除了BD外有多一个选择:利用香港作为跳板,首先利用香港政策优势令创新药同步在香港上市,为中国创新药在亚洲区内的商业化提供一个支点,再走向国际。希玛作为香港眼科的龙头医疗企业,通过投资把中国创新药引入香港和「并船出海」走向国际,令希玛有机会成为中国创新眼科疗法出海的一个重要平台。预期有更多中国创新药企业会寻求通过香港走向国际,希玛在中因的投资和落地经验将有机会成中国创新药企业在香港合作的一个重要合作选项。

  港股市场对于拥有临床后期、商业化前景明确的罕见病创新药管线的公司,普遍愿意给予基于管线价值(DCF模型)的独立估值,即“Sum-of-the-Parts”(分部估值法)。叠加眼科基因治疗赛道本身的极度稀缺性,希玛的整体估值中枢有望从当前的14-15倍修复并提升至20-25倍区间,甚至更高。

总结

  总而言之,希玛医疗此次战略入股中因科技,是一场高胜率的多赢之举。它不仅为中因科技铺平了商业化的“最后一公里”,更为希玛自身打开了突破成长天花板的“第二空间”。在眼科基因治疗的黄金爆发前夜,希玛医疗这一步棋,下的虽是14亿市值的现在,但瞄准的,却可能是百亿估值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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