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本面解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6 年第 27 次审议会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对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进行了审议。 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对会后“需进一步落实事项”的要求,格林生物需结合期后主要产品均价和毛利率变动、募投项目涉及审批事项进度、控制权稳定性等进行补充论证。

  笔者,通过对格林生物申报材料、多轮问询回复及期后最新财务数据的穿透式核查,发现格林生物历史业绩增长,核心募投项目的合规要件及投资合理性存在一定差异,实际控制权与公司治理结构潜藏其他稳定因素。 同时,长江证券保荐代表人郭忠杰、李宏强在尽职调查和问询回复中,是否履行看门人职责?

  期后经营基本面及业绩增长是否可持续性的实质性论证

  格林生物主要从事松节油系列、柏木油系列和全合成系列香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虽然历史期内格林生物业绩呈现较快增长,但期后(2025 年及 2026 年一季度)的经营数据显示,其盈利增长动能已下降,业绩或存在大幅度放缓甚至下滑。

  原材料价格单边大幅上涨与成本传导机制的梗阻

  格林生物松节油系列产品(主要包括檀香 208、檀香 210 等核心优势产品)的生产高度依赖上游脂松节油提取物——蒎烯。 核查期后数据显示,2025 年国内脂松节油市场采购价格大幅上升至 2.23 万元/吨(部分单月市场价格甚至达到 2.72 万元/吨),导致格林生物的蒎烯采购单价从 2024 年的 1.74 万元/吨急速攀升至 2025 年的 2.76 万元/吨,至 2026 年一季度(1-3月)进一步单边暴涨至 3.09 万元/吨,累计涨幅高达 77.59%。

  然而,格林生物或无法通过提高产品售价来同步向客户传导这部分暴涨的原材料成本,导致其销售定价与原材料价格走势或脱节,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格林生的调价机制和订单锁定周期:

  1、格林生物与大型跨国香料香精巨头(如奇华顿、德之馨、帝斯曼-芬美意等,占其松节油收入的 39.56%)签订的年度框架协议通常约定半年才能调整一次价格,在协议期内价格锁死。

  2、格林生物与大型中介贸易商(如印度的 AAC、KARNATAKA,占松节油收入的 30.06%)的订单多在 5-6 个月前即已敲定,格林生物采用动态发货,中途完全不予调价。

  3、虽然移动加权平均的存货核算方法使得上游涨价对产品销售成本的影响存在 5-6 个月的滞后性,但随着往期低价存货在 2025 年中期消耗殆尽,高价蒎烯的成本挤压在期后集中爆发。 由于定价权由跨国买方垄断,格林生物只能通过自我压缩毛利率空间的方式来消化市场压力。 2025 年,格林生物松节油产品的单位成本同比上升 5.22%,而产品销售价格却保持不变,直接导致松节油产品毛利率由 2024 年的 30.14% 快速收窄至 2025 年的 27.16%。 期后原材料价格暴涨不仅未能带来同步的售价上升,反而构成了业绩下滑的直接触发因子。

  全合成突厥酮产品的大客户替代与核心自产竞争因素

  作为业绩增长支柱的全合成系列产品(主要为突厥酮)在 2023 年至 2025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78 亿元、4.24 亿元和 5.04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攀升至 47.09%。 但该产品的持续增长性或潜藏着大客户自产替代因素:

  格林生物突厥酮的主要销售客户帝斯曼-芬美意和国际香精香料(IFF)本身均具备极强的突厥酮自产能力。 其中,IFF 杭州作为其在华最大的基地,拥有年产 200 吨的大马士酮(突厥酮产品)和 50 吨的大马烯酮自产产能,其 2023 年生产负荷已分别达 101% 和 91% 的饱和状态。

  报告期内,IFF 主要是由于自身生产线饱和,且其杭州基地的生产运营管理成本比格林生物高约 5% 以上,才出于“经济性价比和产能补充”的目的,向格林生物采购突厥酮中间体作为过渡。 2025 年,格林生物向 IFF 销售突厥酮中间体金额高达 9,09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 8.46%。

  这种“对手亦是客户”的代加工补充合作关系是否稳定。?随着上述跨国巨头逐步调整全球产业链分工及推进其产品结构升级技改(如 IFF 杭州正在实施的技改项目),其自身自产瓶颈一旦被打破,或者全球对高价突厥酮香料的市场需求增幅放缓,客户将面临强烈的“自产替代第三方采购”的经济动机。

      此外,国内竞争对手如万香科技已在突厥酮研究上立项,亚香股份正在积极推进突厥酮开发,中草香料新化股份均在筹建或规划突厥酮产品产能,国内竞争格局将由“蓝海”迅速演变为“红海”。 格林生物未来的突厥酮销量面临大幅萎缩与毛利率因供需逆转下跌的双重恶化因素,而长江证券郭忠杰,李宏强在招股书中对这一替代风险仅做了轻描淡写的披露。

  2026年一季度业绩增速放缓与创业板定位指标的是否背离?

  期后数据显示,2026 年 1-3 月,格林生物实现营业收入 3.18 亿元,较上年同期仅增长 15.9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08.69 万元,同比下滑 1.13%。

  从核心成长性指标来看,格林生物 2023 年至 2025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73,475.76 万元、96,058.03 万元和 107,491.58 万元。笔者应用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公式对格林生物的营业收入成长指标进行测算:

  2024 年 4 月 3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新规中,已明确将创业板定位评价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指标由 20% 适度提高至 25%。格林生物 20.95% 的复合增长率已明显低于 25% 的最新合规性红线。伴随 2026 年一季度净利润的负增长以及松节油系列产品产销率由 2023 年的 119.66% 一路滑坡至 2025 年的 78.58%,格林生物主营业务成长性严重不足,且在客观上已经背离了创业板“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实质定位。

      下表为格林生物期后(2025年及2026年一季度)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财务指标及变动趋势:

  募投项目合规要件缺位及投资合理性穿透

  格林生物本次 A 股发行融资总额高达 6.9 亿元,核心投向为全资子公司金塘生物实施的“年产 6300 吨高级香料生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4.2 亿元。然而,穿透核查表明,该项目从环保前置、项目测算到产能利用率勾稽上,或存异常红线。

  核心化工项目环评审批尚未获批,项目产能大幅闲置与逆势“激进扩产”是否矛盾

  作为重污染、高风险的精细化工项目,环保合规性是项目建设的生命红线。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披露,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及首发上会日,格林生物募投核心项目“年产 6300 吨高级香料生产项目”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EIA)批复,处于“办理中”状态。

  未取得环评批复即在招股书中信誓旦旦地预测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并进行收益预测,属于典型的不合规披露。若该项目因环保政策收紧导致环评批复搁浅或延期,不仅直接推迟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甚至面临由于“未批先建”而被生态环境部门勒令停工、重罚的严重合规违规风险,对格林生物期后募投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构成实质性因素。

  格林生物当前整体产能利用率已出现极其反常的连年滑坡与严重闲置,这与其激进的扩张方案是否构成了逻辑背离:

  1、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金塘生物于 2024 年投产,但其投产或将面临产能闲置尴尬。 其产能利用率从 2024 年的 89.38% 一路下滑至 2025 年上半年的 68.30%,2025 年末也仅缓慢回升至 72.00%。

  2、格林生物母公司建德本部生产基地的整体产能利用率亦长期维持在 50.97% 的极低水平,这意味着格林生物目前有接近 40% 的既有产能处于大量闲置与空转状态。

  3、在国内及国际香精香料市场整体陷入低速平稳增长(全球增速仅 2.3%)的大背景下,格林生物却要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新增 6300 吨/年的高级香料产能(占目前总产能规模的近 50%),以期解决其所谓的“产能短板”。

  这种逆周期的大规模激进扩产行为,缺乏起码的商业合理性与产能消化依据。项目建成后,金塘生物巨额的机器设备及厂房投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截至 2025 年底已高达 9.35 亿元)将直接转固,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必将成倍侵蚀其利润。在既有产能利用不足的客观现实下,新增产线是否将进一步沦为“废铜烂铁”,折旧费和运行成本是否拖累格林生物的期后财务状况?

  控制权独立性穿透及治理结构性因素

  在合规治理层面,格林生物呈现出高度的家族化和管理层自肥倾向,且其历史出资存在国有红顶原罪及不当技术利益输送因素。

  实际控制人高龄代际交接与公司治理失序因素

  招股说明书显示,陆文聪(持有 27.11%)与陆为(持有 9.00%)为父女关系,双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格林生物。

  董事长陆文聪出生于 1942 年 11 月,至 2026 年上会审议时已届 84 岁的高龄。作为一家的化工企业,其董事长在高龄状态下依然掌控主要经营决策,且未建立任何接班人交接过渡的顶层设计,极易引发未来由于实际控制人健康状况变化而导致的公司权力真空及治理僵局。其女儿陆为虽然于 2025 年 6 月通过无偿股权转让方式获得 900 万股并火速被委任为副总经理、董事,但其长期负责行政采购,是否具备掌舵现代精细化工复杂产业链的技术与管理素养因素。

  创始人陈家德历史长期股权代持的国资流失与无偿资源转移因素

  参考上篇🫱🫱格林生物 历史代持藏国企关联 隐秘持股背后或涉国资技术资源无偿转移 长江证券郭忠杰、李宏强核查履职是否到位?】🫲🫲

  格林生物设立于 1999 年 12 月,共同出资人陈波持有 20% 出资额(40 万元),其实际系为其父亲陈家德代持,直至 2008 年 11 月才以 1.00 万元的名义价格转让还原至陈家德名下。

  这一隐秘代持关系的披露直接扯下了格林生物或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1、经穿透历史履历发现,在陈波隐名代持的 1999 年至 2008 年期间,陈家德正担任建德市日化研究所负责人及杭州新安江香料厂(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厂长。

  2、依据当时的《公司法》及国资领导干部监管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被严禁私自经商办企业或在同业竞争实体中隐名持股。陈家德采用其子名义违规持有同行竞争的私营实体格林有限股份长达 9 年。

  3、这一安排是否存“职务利益变现”和“国资低价蚕食”特征。格林有限设立初期的工艺配方、合成研发设备以及初始核心客户,是否承袭或无偿占用了杭州新安江香料厂和建德日化研究所的国有科研及资产成果,是否存在将上述国资、集体专有技术和客户资源通过陈家德的职务便利非法向格林有限低价转移和利益输送的因素?格林生物对此未能提供任何原改制单位、上级国资监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无违法、无异议确权证明,其股权历史合法性原罪至今未是否洗刷?

  圈钱式现金分红与募集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倒挂

  格林生物展现出极为异常且违背基本财务逻辑的“一边大额分红自肥、一边募资补流”的资本运作形态:

  1、2022 年至 2024 年期间,格林生物连续在上市前夜突击大额分红,累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达 1.6 亿元,而同期格林生物的累计归母净利润仅为 3.11 亿元,分红比例超过了当年净利润的 51.4%。

  2、穿透股东榜可见,实控人陆氏父女、以及陈家德、陈东霞等董监高持股约六成,这意味着上述 1.6 亿元真金白银中,有近 1 亿元直接流入了这几位核心董监高个人的腰包。

  3、极其讽刺的是,本次 IPO 募投计划中,格林生物却理直气壮地要求动用 8,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与此同时,格林生物的资产负债率高企,截至 2025 年底,光短期借款就高达 2.28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1.18 亿元,流动负债压力高达 3.46 亿元,而账面能动用的货币资金仅为 7,183.78 万元,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连年低于同行平均水平,2025 年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达 2658 万元)疯狂吞噬利润。

  这种在上市前掏空公司流动性、自肥大股东,再通过 IPO 补血要回流动性的完美资金循环,本质是把企业的高负债和高杠杆利息负担甩给二级市场的社会公众股东承担,是否背离了基本的财务稳健性与上市审核精神。

  下表列示了格林生物期内大额分红、资金紧张与募资补流之间勾稽:

责任编辑:尉旖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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