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袁园    每经编辑|廖丹    

  日前,吉林金融监管局连发5份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5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燃油商业车险被停止使用条款、费率(俗称“停业”) 10个自然日。

  据悉,本次“停业”的5家保险机构分别是国寿财险长春中心支公司、华泰财险吉林分公司、平安财险长春中心支公司、申能财险长春中心支公司、华安财险长春中心支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每经记者”)注意到,这是近几年来为数不多的涉及多家险企车险领域的处罚,虽然涉事机构被“停业”时间并不长,仅有10个自然日,但体现了“报行合一”的严监管态势。

  “从更深层次看,这是金融监管系统持续强化行为监管、整治市场乱象、防范行业内卷式竞争的重要体现。”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朱俊生对每经记者表示。

  车险领域的“报行合一”最初始于2018年。彼时,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商业车险费率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提到各财险公司应报送手续费的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制定费率方案应严格遵循合理、公平、充足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不正当竞争。这一文件正式拉开了车险行业“报行合一”的序幕。

  所谓“报行合一”就是要求险企报送给监管审批或者备案的各种材料与实际行动保持一致,而非“说一套,做一套”。通过倒逼险企、渠道合作“阳光化”,将一切费用摆到纸面上来,严禁突破既定佣金上限,杜绝一切见不得光的“小动作”。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报行合一”已从初期的监管要求逐步内化为险企经营管理的底层逻辑。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车险综合费用率为23.8%,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创近18年来最低水平;车险综合赔付率为74.1%,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消费者车均交纳保费较2020年车险综改前减少21%。

  在行业整体推行和压实“报行合一”的大趋势下,日前,吉林金融监管局连发5份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直指国寿财险、平安财险、华泰财险、申能保险、华安保险部分分支机构商业车险保单未严格执行“报行合一”,并要求其整改。

  从决定书的内容来看,这五家机构的分支机构通过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或服务费等方式变相支付手续费,从而突破报备车险手续费的上限。

  例如,华泰财险吉林分公司报备的燃油商业车险手续费上限为16%,通过手续费支付比例10%,通过服务费变相支付手续费比例为10%,实际支付手续费率达到20%,明显超过报备的手续费标准,通过虚列服务费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备手续费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吉林金融监管局责令上述五家财险机构的分支机构自 2026年5月20日起在长春地区停止使用燃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10个自然日。个别分支机构还同时被责令停止使用新能源商业车险条款、费率10个自然日。此外,监管要求涉事机构深刻剖析违法违规问题产生的原因,对车险业务全面自查整改,于2026年5月31日前报送有关自查整改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随着车险领域“报行合一”的推进,车险业务在营销端的相关乱象正在持续改变,近几年金融监管总局及各地金融监管局在车险领域的公开罚单在逐步减少,多家机构同时“停业”的情况更是少见。

  对于此次吉林金融监管局的5份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朱俊生认为,首先这体现出监管对车险“报行合一”执行的刚性要求正在进一步强化。车险综改以来,行业手续费竞争虽在表面上有所收敛,但部分机构仍通过技术服务费、咨询服务费、渠道补贴等隐性方式变相突破备案费用水平,实质上延续了“费用竞争”的惯性。此次集中处罚说明监管对这类“穿透式违规”已不再停留于窗口指导和提示整改,而是进入了实质性问责和刚性约束阶段。

  其次,这反映出当前监管治理逻辑正在从“阶段性专项整治”转向“常态化长效治理”。如果说车险综改初期的监管重点更多是推动改革落地、防范市场剧烈波动,那么当前则更加注重建立长期稳定的费用约束机制,推动行业形成规范透明的经营秩序。这意味着未来监管检查会更加突出穿透核查、数据交叉验证和资金流向追踪,隐蔽性违规操作的成本将显著提高。

  此外,这也释放出监管引导行业回归承保定价能力竞争的鲜明导向。此次处罚本质上是在打破依赖渠道费用驱动业务增长的粗放模式,推动险企从拼费用、抢规模,转向拼风控、拼服务、拼精细化运营。

  据悉,已有涉事机构开始整改工作。“对于监管的意见,我们已在整改。”某涉事险企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报行合一’本质上压缩了通过费用调节掩盖经营问题的空间,使险企真实的经营能力更加透明。”朱俊生表示,拥有数据能力、定价模型优势、理赔管控能力以及场景生态资源的头部公司,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巩固;而缺乏精细化经营能力、长期依赖费用投入换取规模的机构,经营压力会明显加大。

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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