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国际司共对1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对在2025年11月38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的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源电气)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两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一、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方案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本次发行方案。

  二、已建、在建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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