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晚间,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或“公司”)发布公告称,旗下两家全资子公司拟向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散运)购入8艘在建21万吨级散货船、2艘在建6.4万吨级散货船,持续推进航运租赁产融结合布局,进一步扩大优质船舶资产规模。

公告具体披露,中远海发旗下全资子公司Oriental Fleet SHIPPING 11(东方富利 11)、Oriental Fleet SHIPPING 12(东方富利 12)拟通过概括继受造船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方式,分别向中远海运散运全资子公司WAI FUNG SHIPPING(惠丰公司)、MARIENVOY SHIPPING(敦和船务)购入8艘在建的21万吨级散货船、2艘在建的6.4万吨级散货船。
8艘21万吨级散货船采用“甲醇+氨”燃料预留设计,由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承建。东方富利11与惠丰公司签署《船舶建造合同转让协议》;东方富利11、惠丰公司和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拟共同就不同船舶分别签署《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将造船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东方富利11。根据协议,交易所涉转让款为138731.13万元(不含税),剩余造船款42448万美元(不含税)将按照造船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给造船方。
2艘6.4万吨级散货船由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承建。东方富利12与敦和船务签署《船舶建造合同转让协议》;东方富利12、敦和船务和造船方拟共同就不同船舶分别签署《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将造船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东方富利12。根据协议,交易所涉转让款为2498.97万美元(不含税),剩余造船款4615万美元(不含税)将按照造船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给造船方。

中远海发表示,此次交易涉及的10艘散货船将以经营性租赁方式全部出租给中远海运散运所属公司。
8艘21万吨级散货船为经营性光租,船舶预计将于2027年8月至2028年11月陆续交付;2艘6.4万吨级散货船为经营性期租,船舶预计将于2026年7月至2026年8月陆续交付。
8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80天,2艘6.4万吨级散货船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180个月±90天。在考虑船舶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21万吨级散货船光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4550万元(不含税),每艘6.4万吨级散货船期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3822万元。
关于此次购船,中远海发指出,该交易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产融协同优势,提升公司船舶资产规模和质量,夯实公司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基石,贡献长期稳定收入与现金流,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
中远海发还表示,该公司将协同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深耕“造、租、运”人民币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在国际航运领域实践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近年来,中远海发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转型和升级发展趋势,接续发力拓展产融项目,实现优质船舶资产规模跃升。截至目前,中远海发已拥有多谱系船舶近130艘,另有80余艘在建船舶将在未来几年陆续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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