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7日晚间, 常铝股份(002160)发布公告,披露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此次冻结源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连带担保责任,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未受直接影响,但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比例偏高,相关风险需持续关注。
公告显示,2026年5月26日,常铝股份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书面征询后确认,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新增65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该部分股份占齐鲁财金所持股份比例为2.10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294%,不属于限售股,冻结起始日为2026年5月26日,到期日为2027年5月24日,由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执行冻结。
从累计情况来看,截至公告披露日,齐鲁财金合计持有常铝股份3.088亿股,持股比例达29.90%。其中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1.2318亿股,占其自身持股比例39.8908%,占公司总股本11.9273%;累计质押股份1.544亿股,占其持股比例50%,占公司总股本14.95%。叠加本次冻结后,齐鲁财金质押及冻结股份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已超80%,风险提示显著。
对于本次股份冻结原因,公告明确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与齐鲁财金下属公司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所致。齐鲁财金为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提起诉讼,进而导致其持有的常铝股份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该案件已出具生效判决,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7499.5元;齐鲁财金等四家主体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谈及本次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常铝股份表示,此次冻结系控股股东自身与第三方的法律纠纷,与上市公司无关,目前尚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结合控股股东累计冻结股份数量、公司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函复内容,初步判断该事项暂未对齐鲁财金的控股股东地位构成实质性影响。
同时,公司强调,其治理结构良好,监督制衡机制健全,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情形。但需警惕的是,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比例较高,若后续无法以其他资产偿还债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的风险。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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