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26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近日对蔡友良、胡锦桥、广州辰途六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七名股东发出监管措施决定书。这些股东在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锁定期满后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在减持前予以预披露。然而,他们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至5%以下后,继续减持时未按前述承诺进行预披露。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指引第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这些股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要求这些股东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承诺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15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这些股东对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亚洲第一体育吉祥,乐玩国际唯一官网登录入口,
吉祥体育官方网站相关资讯:乐玩国际足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