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关于深化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自6月1日起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上海资产管理规模达55万亿元,全国占比达1/3。
  《意见》提出,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夯实资产多元配置基础。一方面,丰富金融市场基础产品供给。支持科创属性突出的科技型企业上市、并购,提高权益资产科技含量与资产质量。扩大自贸离岸债、玉兰债、熊猫债、科创债等规模,推动债券资产均衡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参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打造全国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
  另一方面,完善期货与衍生品风险管理工具。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加快推出液化天然气期货和期权,做好电力期货、算力期货研发准备,稳步拓展航运指数期货产品线,研发更多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新型期货品种。推动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股指期货和期权、国债期权等产品上市,拓展标准化利率衍生品挂钩标的和期限,丰富权益类、利率类期货和期权产品。
  《意见》还提出,建设各具特色的资产管理机构体系。支持银行理财公司加强与母行资源协同,提高多元化投资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信托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拓展社会民生等多领域服务功能。支持证券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多策略布局,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支持公募基金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推出更多指数基金、浮动费率基金等创新产品。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提升多资产配置能力。支持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提升专注于细分赛道与全周期赋能的投资能力,支持私募证券基金开发个性化投资策略。培育壮大自觉践行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的资产管理机构队伍。推动中长期资金加大入市力度,全力营造“长钱长投”的市场生态。
  在推进资产管理高水平开放方面,《意见》提出,畅通资产管理境内外配置渠道。根据国家有关部署,推动优化“沪港通”“中欧通”“债券通”等机制,稳步推动REITs等纳入“沪港通”标的。支持发行香港互认基金,推动与更多境外市场开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互挂、互认业务。统筹推进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并统一对外开放。推出更多特定期货和期权品种,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存量品种作为特定品种对外开放。稳步扩大黄金市场制度型对外开放,支持沪港黄金市场合作。
  同时,持续优化合格投资者相关制度。推动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有序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期货和期权品种范围。持续优化上海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完善主体设立“一口受理”,提升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依托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有序满足投资者跨境投资需求。提高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额度使用效率,促进试点额度循环利用。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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