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厦门信达证券代码:000701)发布一则《诉讼进展公告》,透露其收到一笔10.11亿元的执行款,并预计增厚2026年度归母净利润5.4亿元。

据悉,2020年7月,因与青海华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格尔木胜华”)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厦门信达将连带责任保证人林秀成列为共同被告,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法院受理。

诉讼期间,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安集团”)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由三安集团为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与厦门信达之间的相关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厦门信达与林秀成及三安集团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收民事调解书。

根据民事调解书,林秀成及三安集团自愿按期向厦门信达支付相关诉讼项下债权金额及资金占用利息。后因林秀成及三安集团未完全履行民事调解书项下义务,厦门信达通过与各方协商、履行司法程序等措施持续推进民事调解书的履行,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三安集团持有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三安光电证券代码:600703)股票。

《公告》显示,近日,法院就案件所涉三安光电股票拍卖成交事宜进行告知,并向厦门信达送达《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根据法院对厦门信达的执行询问笔录,法院已依法将三安集团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74273746股进行公开拍卖并全部成交,并已向厦门信达发放执行款项约10.11亿元。

厦门信达表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发放的前述执行款项,但尚未收到结案通知书。经初步测算,厦门信达此次收到的执行款项预计对其2026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约5.4亿元。

厦门信达,始创于1984年,于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其主要业务包含供应链、数智科技、电子科技、汽车经销四大板块。在电子科技板块的光电业务中,厦门信达聚焦于照明应用及LED封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涵盖LED道路照明灯具、LED室内照明灯具等,并广泛应用于特种照明、室内外照明等领域。

业绩方面,2025年度,厦门信达实现营业收入约323.78亿元,同比下滑26.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524.22万元,同比增长101.88%。2026年第一季度,厦门信达实现营业收入约76.37亿元,同比增长8.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5.30万元,同比增长33.47%。

对于2025年光电业务发展,厦门信达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定制化、差异化、中高端”战略导向,实施“谋新求变、做精增效”经营策略,差异化布局显屏封装业务的同时,丰富和发展照明应用市场。期间,厦门信达成功落地多项国内重点照明工程,并依托阿里巴巴国际站搭建线上全球化运营渠道,推动其照明应用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26%。

截至6月5日收盘,厦门信达股价报收5.68元/股,涨幅2.34%,总市值为37.96亿元。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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