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冰 熊 悦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换证)公示信息。公示信息显示,17家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顺利续展,且有效期由原本的“5年一续”变更为“长期有效”,3家支付机构的续展申请被中止审查,1家支付机构的续展申请不被受理。

  具体来看,上述获批续展的17家支付机构包括: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付费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裕福支付有限公司、网银在线(北京)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易生支付有限公司、新生支付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迅支付有限公司。

  “这17家支付机构基本都是2011年第一批拿到牌照的机构,主要为全国性头部平台以及行业内主要收单机构,普遍具有经营时间长、业务规模大的特点。”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发布实施后,《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续展有效期由5年变为“长期有效”。即《条例》施行前已设立的支付机构,拟继续从事核准的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换发长期有效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此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5月份批次的续展信息之前,已有多家支付机构获得“长期有效”支付业务许可证。

  “支付机构获得长期有效牌照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其本质是监管对机构当前合规状态的认可,若后续支付机构出现违规问题,随时可能面临监管处罚,甚至被调整业务资质。”王蓬博说。

  需关注的是,此次支付牌照续展信息公示,有4家支付机构未能成功续展。公示信息显示,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3家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被中止审查;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不被受理。

  王蓬博分析认为,中止审查主要针对存在整改未完成、尚有重大事项待核实的支付机构。监管暂缓续展流程,是为支付机构留出整改时间,待整改达标后仍可继续推进牌照续展工作。而不予受理,则代表当前机构主体资质、合规经营状况已不满足基本申请要求,被直接终止续展流程。

  “支付机构成功换发牌照,表明其当下的业务合规、风控管理、经营绩效等获得监管认可,后续仍需接受监管的长期动态监督。”苏商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杜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越来越多非银支付牌照有效期变更为“长期有效”,监管重心逐步从事前准入,转向事中、事后常态化管控。

  王蓬博补充表示,非银支付牌照续展后续整体监管将步入严格合规、常态监管的新阶段。牌照续展审核也将告别传统阶段性考核模式,转为把日常经营合规、股权结构管控、风控及反洗钱落实等纳入支付机构常态化持续评估范畴。

责任编辑:尉旖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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