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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MI财经观察
导读
十五五规划明确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列为发展重点,并提出“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202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将“节能改造、绿色升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具有直接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正式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范围,标志着该工具从聚焦特定绿色产业延伸至覆盖全社会高碳行业转型活动。我国绿色发展的融资路径正由以绿色产业为主的“绿色金融”阶段,迈向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与结构调整的“转型金融”阶段。与此同时,全球地缘冲突引发的能源危机打破了传统能源供需平衡与供应链格局,倒逼各国将低碳转型与能源安全保障深度绑定。2026年,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此格局下,金融体系已不再仅是环境治理的配套部门,更成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宏观稳定的的重要调控渠道。本文旨在梳理政策演进、核心机制与央行职能,结合最新数据与案例,分析央行如何助力低碳转型。
01
中国转型金融发展的核心堵点与挑战
经合组织(OECD)在2019年提出“转型金融”(Transition Finance)概念,即指在经济主体向可持续发展目标转型的进程中,为它们提供融资以帮助其转型的金融活动。狭义上讲,对于转型金融的界定主要是指对于“棕色产业”和碳密集产业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主要目的是减缓气候变化。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态势强劲。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25年四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44.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2%,全年增加7.72万亿元(见图1)。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过1.38万亿元,绿色债券余额超过2.2万亿元,两个指标均位居世界前列。然而,在规模增长的表象之下,转型金融在发展中面临的深层矛盾日益凸显。

(一)
转型金融发展面临“规模—盈利”悖论[3][4][14]
转型金融面临的首要挑战在于规模高速增长与盈利能力薄弱之间的失衡。我国绿色贷款余额稳居全球首位。然而,绿色项目普遍具有投资周期长、收益率低的特点,风电、光伏项目贷款利率较传统项目低0.5至2个百分点,银行还需额外承担环境尽调、风险监测等成本,营利难题日益凸显。马骏(2025)指出,我国“纯绿”的经济活动约占GDP的比重是10%,“不绿”的经济活动约占90%,“不绿”的经济活动要想变成零碳,就需要转型金融支持。然而,现在能够正式贴上“转型金融”标签的绿色融资,只占绿色融资总量的1%左右。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我国绿色金融结构过度依赖信贷,绿色信贷占绿色金融规模90%以上,而股权、保险等多元化工具发展滞后。
(二)
产品设计尚不完善,存在投融资错配问题,转型激励不足[3]
投融资期限错配是制约转型金融发展的重要堵点。当前,中国转型金融市场产品设计机制尚不完善,一方面,存在碳中和相关项目普遍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回收期长的特点,往往需要10至15年的长期投资。然而,银行信贷资金以中短期为主,碳减排支持工具提供的1年期再贷款资金与项目长期需求之间存在显著的错配。另一方面,与开展转型金融实践的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可持续发展挂钩产品的绩效考核也存在一些欠合理之处。例如,可持续挂钩条款中的惩罚性制度相对宽松,规则约束力较为薄弱,中国部分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实则采用单向利率挂钩机制,仅在企业完成相关绩效考核目标时给予一定的利率调减优惠,并未对没有完成绩效考核目标的企业实行反向利率调升的制度约束,从而导致此类单向式利率挂钩奖惩机制无法形成对企业实际运行的有效约束,容易滋生道德风险,很大程度上也失去了促进转型的意义。
(三)
缺乏统一标准,“漂绿”行为加剧识别难度[2][3][4]
转型金融的核心难点在于如何防范“漂绿”,准确识别企业的转型行为。没有转型标准就没有转型金融,在缺乏界定标准的情况下推动转型金融,很可能出现大量“漂绿”或“洗绿”活动(马骏,2025)。目前,国家层面的转型金融统一标准尚未正式发布,统计制度也尚未建立。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已牵头制定钢铁、煤电、建材、农业四个重点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并在部分地区试用,但地方试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衔接仍存在挑战。王遥等(2024)强调,统一和完善转型金融界定标准是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的前提,需以原则为总体指导,针对具体行业成熟一项推进一项,避免企业利用标准空白进行“漂绿”。
(四)
银行支持高碳企业转型面临多重风险挑战[2][15]
相较于投资新建绿色项目,支持高碳企业实施存量业务转型对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更高要求。转型融资的风险具有多重叠加特征:一是信用风险,高碳企业面临碳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力下降等压力,若转型失败可能引发债务偿付问题;二是政策风险,碳市场规则和环保标准的不断调整可能改变企业成本收益结构;三是技术路径风险,若企业选择错误的降碳技术路线,前期投入可能沉淀为沉没成本。
02
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沿革与运行机制
(一)
政策演进脉络:从试点探索到制度定型[8]
碳减排支持工具是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低成本金融政策工具,以再贷款的方式支持商业银行发放碳减排贷款,助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自2021年创设以来,工具历经三轮迭代,逐步实现覆盖范围、运行机制、政策目标的全面升级(见表1)。
表1 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演进脉络

(二)
2026年扩容政策的核心内容与政策信号
2026年1月,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节能改造、绿色升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具有直接碳减排效应的项目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领域。碳减排支持工具按季操作,每次操作提供1年期再贷款资金,全年操作量不超过80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政策调控需要确定季度操作量,依据金融机构向支持领域发放的贷款情况以及再贷款需求,按照政策规定提供再贷款资金支持。那么,本次碳减排支持工具扩容传递了哪些政策信号?如何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扩容解决金融支持低碳转型中的问题和障碍?
第一,范围拓展[5]。本次扩容最核心的政策信号在于支持范围从“单点支持”转向“全链条覆盖”,碳减排支持工具正在从支持单一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转向覆盖工业节能改造、存量设施绿色升级等更广泛、更深层的系统性转型活动。
第二,机制定型[11][16]。扩容后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在运行机制上实现了制度化与常态化。按季度操作、明确全年操作量上限的制度安排,为金融机构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政策预期。
第三,全局规划[12][13]。央行正以碳减排支持工具为支点,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绿色转型,推动形成风险共担、多方参与的市场格局。从政策协同的视角看,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扩容也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同提供了接口。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邹澜表示,相关政策举措在实施过程中,将与财政贴息、担保和风险成本分担等财政政策协同配合,进一步放大政策效能。这种政策协同的格局,正是转型金融发展中风险分担与多方参与机制的关键支撑。
03
低碳转型中的央行职能[7][17-21]
碳减排支持工具作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折射出央行在低碳转型中角色的深刻变化。在应对气候变化与推动低碳转型的进程中,中央银行已不再局限于传统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的职能边界,而是日益成为结构性经济转型的重要参与者。由此引出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我国的央行在低碳转型中究竟主要发挥哪些职能?其参与低碳转型又具备怎样的特殊性与合理性?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2020)明确指出,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因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无法通过价格机制自我矫正,需气候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相互配合。央行作为主要宏观调控与金融管理部门之一,应当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关键作用(NGFS,2018;Rudebusch,2019)。
第一,货币政策职能。从理论层面看,各国央行普遍认为,气候变化与货币政策间存在日益增强的相关性。普遍观点认为,气候变化可能是央行在实现价格目标过程中应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也有部分研究持反对意见,认为气候问题期限过长、与逆周期调控存在错配,或挤占常规政策工具。从实践层面看,央行应如何发挥作用应对气候变化,最终取决于其法定职能。发达经济体央行多关注价格稳定或金融稳定,其政策独立性较强,避免干扰市场规则与政府其他政策。相比而言,新兴经济体央行承担的职能更多,与政府发展目标的关系更紧密,采取更多举措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央行可通过定向再贷款、差异化存款准备金率、优惠利率等结构性工具,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低碳领域,碳减排支持工具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第二,资产储备与管理职能。央行资产购买政策是否应纳入绿色考量,学术界仍有争议。支持者认为,央行在量化宽松操作中增加绿色债券比重可提高市场对绿色金融标准的接受度(Collins et al.,2013;Anderson,2015);然而,也有一些声音质疑央行在资产购买计划中向绿色债券倾斜。一是量化宽松政策作为周期性政策工具,旨在短期内刺激经济复苏,若以此促进经济低碳转型,可能会加重央行负担(Weidmann,2017)。二是现阶段低碳相关资产不确定性较高、风险大,达不到央行资产购买计划的“投资级”要求,可能降低央行资产组合质量,滋生道德风险,甚至引发债券市场的“劣币驱逐良币”。三是如果对央行资产购买设置过严的低碳标准,就会降低购买资产的代表性。目前,部分央行已开始在自有资产配置中纳入ESG因素。总体来看,央行在自有资产配置中考虑绿色因素,一方面可引导市场参与者对长期投资机会与风险的预期,增强其长期投资的风险回报率,另一方面有助于央行更好理解低碳转型进程中的金融风险,并在政策框架中主动予以管控。
第三,金融监管职能。在实践中,部分新兴经济体央行已开始采取审慎政策,减缓环境相关风险, 鼓励低碳项目融资。争议集中于:第一,由于低碳项目往往流动性更低、持有期限更长、风险更高,考虑地毯因素可能降低银行放贷意愿;第二,气候友好型审慎政策用于监管银行对生产企业的信贷业务时,其有效性存疑;第三,监管标准缺乏国际协同易产生监管套利。鉴于此,央行需以气候压力测试、信息披露为抓手,提升金融机构识别与对冲物理风险、转型风险的能力。
第四,宏观审慎管理职能。转型风险主要通过资产价值重估渠道冲击金融体系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2020)也强调,应将气候相关风险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中国自2017年第三季度起已将绿色金融纳入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宏观审慎考核(MPA)的“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评估,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情况进行衡量和评价。黎巴嫩央行则根据银行对可再生能源和能效项目的融资规模执行差别化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些实践表明,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可有效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减少高碳资产配置,降低系统性转型风险敞口。
04
金融赋能低碳转型的提升路径和未来展望[2][3][4]
(一)
完善转型金融界定标准,构建转型金融激励机制
转型金融的规范化发展亟需统一标准的顶层设计。建议加快中央层面转型金融目录的编制和出台,可先推出已成熟的行业标准;应尽快设置结构化转型金融标准,并以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的方法形成目录,避免地方版本过多导致未来统一成本过高。在激励机制方面,央行在出台转型金融界定标准后,考虑推出转型金融支持工具,为符合要求的转型活动提供低成本资金,地方政府可对转型项目提供贴息,同时发挥碳市场的定价功能,让努力减碳的企业产生额外现金流。只有标准与激励双管齐下,才能真正启动全国范围的转型金融业务。
(二)
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强化信息认证监督要求
信息披露是确保转型金融可信度的关键。我国在可持续披露准则落地方面相对落后,三大交易所ESG披露新规与国际ISSB标准在具体规定的强度上仍有差距,如对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情景分析尚无强制要求。建议推动ISSB准则成为全球基准,加强转型金融产品的标准化信息披露,对接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与国际合作,让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评估转型活动是否符合要求,建立起对转型的信心。此外,需引入具有专业知识的独立第三方验证者出具验证报告,提高披露信息的可信度,有效识别和防范“漂绿”风险。
(三)
完善转型金融产品设计,丰富转型金融工具类型
当前我国转型金融产品种类单一,过度依赖债务型融资工具。设立转型基金,针对有高质量转型计划的企业进行投资。在转型金融工具设计中应将融资主体的减排绩效与融资条件挂钩,采用双向调整机制——达标则利率下调,未达标则利率上浮,形成对企业实际运行的有效约束。同时,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应设计产品来规避转型过程中的技术、市场和运行风险,推动形成多元化的转型金融工具体系。
(四)
推动气候政策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协同
转型金融的有效落地需要多部门政策协同发力。2026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合联动,央行明确提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在实施过程中将与财政贴息、担保和风险成本分担等财政政策协同配合。在出台转型金融界定标准后,央行应推出转型金融支持工具,为符合要求的转型活动提供低成本资金,地方政府可对转型项目提供贴息支持。应构建财政贴息分担转型成本、央行结构性工具提供低成本资金、碳市场形成价格信号的协同格局,形成政策合力。
(五)
提升金融体系韧性与金融国际化程度,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接轨
面对CBAM等国际碳壁垒,推动国内转型金融标准与国际接轨刻不容缓。在标准接轨方面,2020年中国和欧盟牵头发起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下的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工作组,编制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GT),几乎所有中国金融机构都使用CGT在境外开展绿色融资,下一步应推动该机制扩容覆盖更多国家。加强转型金融产品的标准化信息披露与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鼓励国内投资者加大对“一带一路”转型项目的投资力度,建立与国际相互衔接的转型金融支持体系。中国应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中提升话语权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IPCC.Climate Change 2021: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 Summary for Policymakers[R].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21.
2. 王遥,张广逍.转型金融:内涵、框架与未来展望[J].当代经济科学,2024,46(3):1-17.
3. 刘瑶,张斌,张明.中国式转型金融:典型事实、发展动力与现存挑战[J].国际经济评论,2024,(03):151-176+8.
4. 马骏.关于我国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发展的若干问题[J].新金融,2025,(05):3-7.
5. 中国能源报,《央行力推碳减排支持工具扩容——我国绿色金融支持体系进入“全链条覆盖”新阶段》,https://paper.people.com.cn/zgnyb/pc/content/202602/02/content_30138461.html
6. 刘佩忠.转型金融发展实践、问题与建议[J].现代金融导刊,2023,(09):19-24.
7.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工作论文《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基于央行职能的分析》
8. 中碳绿科,《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扩围与常态化运行深度分析报告(2026)》,https://mp.weixin.qq.com/s/RI1DrPhokomhNrIGS2fQug
9. 中国经济时报,《全国政协委员何杰:绿色金融要实现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一跃》,
https://www.szgfa.com/news_view.aspx?nid=2&typeid=4&id=2817
10. 21世纪经济报道,《央行:将拓展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领域》,https://www.21jingji.com/article/20260119/herald/12d12cc3e80da65a80eb0768bb3a5275.html
11.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董希淼,《从年初一揽子措施看2026年财政金融政策协同》 ,https://www.shifd.net/yanjiu/detail/10296.html
12. 中国经营报,《碳减排支持工具扩容 绿色金融边界延伸》http://dianzibao.cb.com.cn/html/2026-01/26/content_339294.htm?div=-1
13. 金融时报,《何德旭: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推动全面绿色转型》,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2026-01/12/content_441233.html
14. 王遥,光伏、风电等领域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绿色资金竞争过激局面,https://zhuanlan.zhihu.com/p/705557780
15. 庄子罐, 曾诗岩, 林博源. 低碳转型风险与央行政策调控[J]. 金融研究, 2025, 540(6): 21-38.
16. 巩冰, 张蓓, 杨斯尧, 徐照宜. “双碳”目标下碳减排支持工具对商业银行市场价值的影响研究[J]. 金融研究, 2024, 529(7): 77-95.
17. Collins, Ryan J., Werner, R., Greenham, T. and Bernardo, G. , Strategic Quantitative Easing: Stimulating Investment to Rebalance the Economy[R]. New Economics Foundation, 2013.
18. Anderson, V. , Green Money: Reclaiming Quantitative Easing Money Creation for the Common Good[R].Green/EFAGroup in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2015.
19. NGFS, First Progress Report[R]. 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 2018.
20. Rudebusch, Glenn D., Climate Change and the Federal Reserve[R]. 2019.
21. Weidmann, J., Welcome and Opening Speech[R]. Deutsche Bundesbank, 2017.
选题/宏观经济金融理论与政策选题组
整理/徐珂
监制/朱霜霜 肖伊琪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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